建筑物等倒塌致害责任谁担责

更新时间:2021-03-15 11:48
建筑物等倒塌致害责任谁担责
祝会兰
贵州群众律师事务所
祝会兰
律师解答
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法律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版权说明:找法网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点赞
收藏
相关知识推荐
建筑物等脱落、坠落的致害责任中,因第三
建筑物等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承担,由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建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先行赔付后,
导致房子倒塌,是谁的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造成他人房屋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返还财产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主讲律师
祝会兰
祝会兰
贵州-贵阳
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707
已帮助
咨询我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