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行为一般都发生在向第三人索财之前。只要实施了绑架行为,不管是否勒索到财物,都是犯罪既遂。即便是绑架人质后未索财而将人质释放,也构成绑架罪既遂。
判断绑架罪是结果犯还是行为犯,可以在该罪法条的规定中看出,即绑架罪第一款没有关于犯罪结果的规定。而结果犯的法条中都有关于结果的规定。如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是构成该罪的条件,该罪第一款虽未有构成轻伤的字样,但这种情况属于不成为的构成要件。伤害未达到轻伤以上的,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