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帮服刑人员交罚金的,一般只要带上本人的身份证件就可以,如果有判决书的,最好把判决书也带上。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本人无法交纳法院判决的罚金的,可以由服刑人员的家属或亲戚朋友到判决法院代为交纳,在交纳时,可以联系当时承办案件的法官,或向法院说明是交的什么案件、是哪位被告人的罚金就可以的。
200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