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请律师的误区有: 1、认为请不请律师没有什么太大影响。法律是一门博大精深、专业性极强的学问,不经过专业学习研究无法明了透彻。况且,许多法律程序均是不可逆转的,大多有利的辩护观点也仅在刑事诉讼进程中的某一时间节点才能实现最优的辩护效果。普通人若不能没有法律基础,无法判断理解其中的含义,更不说在实务中进行辩护。 2、不对律师说实话。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委托人可能有各方面的考量或顾忌,在陈述案件事实或相关情况时,只陈述对自己有利的事实、隐瞒部分实情或认为某些事实不重要。但是在案件中,任何蛛丝马迹均可能影响最终结果,是否重要应该由专业的律师根据案件等进行综合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委托人应详尽地告知律师相关事实,以便开展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