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67条的相关规定,构成自首的,应具备两个条件: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1、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投案。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的。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自动投案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一审判决前又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