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可折抵相应刑期。是要羁押才能折抵刑期,而羁押是指关押在拘留场所,并不包括指取保候审。 所以,取保候审并不能折抵刑期,是不能算在刑期里面的。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根据该条款的规定,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