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条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由此可见,道路交通的参与主体是车辆、驾驶人、乘车人以及行人,动物不是道路交通的参与者。所以认为车撞死狗不应属于交通事故,不应该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应当交强险不应该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