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政策的新规定如下:
1、参保
根据相关部门规定,自由职业者想参保的可以直接到市社保公司个人窗口办理参保手续和缴费。
2、缴费比例计算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20%缴费。
3、缴费自由根据新规定,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缴费可半年一缴,也可以一年一缴。
4、可跨省流动
自由职业者和灵活用工人员在省内流动时,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不转移资金。
5、养老金领取自由职业者达到法定退休(养老)年龄时,符合退休条件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劳动保障部门批准退休(养老),即可从下个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若参保的自由职业者退休(养老)后出境定居的,可继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按规定选择一次性结清基本养老保险金。若自由职业者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除本人曾在企、事业单位参保,单位缴费中划入个人账户部分以外)一次性支付给其合法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