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失信对法人有连带责任。公司失信不仅仅是公司的事,而且也会累及法定代表人,对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工作、生活产生不利影响。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