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关于教育费和财产分割的问题
更新时间:2009-05-10 22:42:49
问题描述:
婚后2年,由于感情不和丈夫提出离婚。女儿目前1岁1个月,老公名下有车一部,上海牌照,今年3月份刚买的,总价在19万。他月固定收入8500。我非上海户口,月收入4000,我们也没有房产。女儿的户口在我丈夫家,以后会拆迁。
他给我写的协议书,提出女儿由我抚养,月抚养费1000,另外给2万作为女儿医疗费,我每年给女儿买医疗保险,如果保额和2万不够支付的部分双方均分。
我想问:
1.车是婚后购买,钱是他妈妈给的,我丈夫是车主。我是否能够分得车款?
2.是否可以把提高月抚养费,或者把教育费用也写在协议里,如何写?
3.孩子给我抚养,如果房子日后拆迁,孩子会分得拆迁款,到时我有权利去问他们要吗?是否也要写在协议里?
4.我也已经多次和丈夫提出抚养费太少,也希望能够把车款的一半给我。他不予回应表示拒绝多给。如果协议不成,按照我们的情况,我上诉争取更多的抚养费和赔偿,成功的机会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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