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出售,在职怀孕女职工如何得到补偿?
更新时间:2009-05-12 17:43:20
问题描述:
2006年6月30号我在长春入职一家通信公司,但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07年公司原因我在职的整个部门搬迁至北京。且和北京公司签订3年劳动合同,合同起始时间为2006年6月30日。(长春和北京实质上是一个老板的2个公司,但是公司法人均不是此老板)现在北京这边的公司已经联系好商家准备出售。但是对方不接受在职员工。因此我公司打算和我们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我想知道像这种情况如何补偿?另外,我现在怀有身孕6个月,是否能享受到产假的补偿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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