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在商场被烫伤
更新时间:2009-05-06 18:06:19
问题描述:
我女儿在2009年5月2日在石臼利群被烫伤,当时我们在购买九阳豆浆机,现场制作豆浆的豆浆机被三元牛奶促销员在搬冰柜时拽了电线拽到了,把我女儿烫伤了,利群方协调三元方(搬冰柜的是三元促销员不是利群员工,三元方给利群供货)给我们支付了部分医药费,现在女儿还在治疗期间,我有没有权利要求利群方当事人,在我写的被烫经过上签字,要求利群方盖章,如果他们拒绝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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