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沒有加班費及法定假日補償,如果到時我們提出解除合同,是否可以追討19912008年前所有的加班費用,法定假日費用
更新时间:2009-05-02 00:19:20
问题描述:
我在工廠做了19年了,由于去年新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工廠又要我們簽了新的勞動合同,是無限期合同,但未有做出任何補償, 且合同上面只准我們寫基本工資1500元/月,實際現在是2550元/月. 我們以前經常加班,一個月至少上29-30天班,晚上加班就有120小時,一直沒有加班費及法定假日補償,只是春節補7天工資. 現在工廠為了應付勞動局, 在電腦系統里面做手腳.工資條上面沒有顯示加班,你晚上加班打卡,亦不能在電腦里面顯示出來,如果到時我們提出解除合同,要求勞動仲裁,是否可以追討1991-2008年前所有的加班費用, 法定假日費用,及經濟補償.期盼解答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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