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怎么样才能维护我的权益
更新时间:2009-04-29 17:53:43
问题描述:
你好!
我在2008年10月份与某房地产公司签定了《买房合同》并预负了4万多的房款,并约定于2008年12月31日交房,并按照公司规定到农业银行办理了尾款贷款4万元,到12月31日该公司并未按时交房。在本人多次的催促下到2009年3月21日,该公司工作人员说我的贷款未放,经过我与农业银行联系,是因为该公司没有把房子公正书送去,所以未放贷款。经过我几次协调,2009年4月3日我把贷款转到建设银行,现在银行通知贷款已经放了,可公司还未通知交房。在签定时注明了,如果不按期交房,公司按照千分之0.001的标准做赔偿。我现在要怎么办,能否用法律来维护我的权益。我买的是经济适用房。我要怎么做,请帮我一下!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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