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在公司做了,公司收违约金合不合法
更新时间:2009-04-28 21:48:10
问题描述:
我去这家公司应聘,第二天就叫我去上班还要交360元的服装费,我下楼后还有几个面试的和我一样,也可以上班,我第二天去公司,签了劳动合同,现在不想做了,也没看见公司有其他新的员工,现在做得没兴趣了.服装费可以要回吗?如果是本人提出不干了,公司还要收取违约金,那样合法吗?开始还蛮有信心的,现在在网上看到这些,我真的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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