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钱应不应该由我一个人出。
更新时间:2009-04-28 16:45:12
问题描述:
我经过老乡介绍送了一批临时工给富士康做工,是由我老乡和驻富士康的派遣公司云昌派遣公司签的劳务合同,签了一个月,结果做了50天,有一天上午派遣公司突然叫我们把人在中午之前全部带走,说在厂外给他们发工资,结果过了两三天,那些工人,开始闹事了,派遣公司才把工资发给我和我老乡,我老乡拿他的一份,工资由我发给工头,结果有两个工头拿钱跑了没有发给工人,由于当时人很多有300人由我一个人发,很乱。工人没有拿到钱就去富士康找厂里要钱。云昌派遣公司怕把他的客户搞杂了,就自己拿出十几万发工资给工人了,工人拿了钱走了,云昌派遣公司就叫了社会上的混混有四五个逼我写了张十几万的欠条,我当时想好汉不吃眼前亏,就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签了名。当时想得太简单了,以为他们不会找我要钱的,因为我给他送工人,帮他们把钱再挣回来,没想到过了一个月,派遣散公司的人将欠条交给社会上的收账公司来要这个钱,我就很冤呀,那钱我一分也没有拿到,凭什么我要还那十几万元钱呀,我想咨询一下这个钱是不是应该由我出。如果由我出我又没有这个能力出,这钱我却实没有拿到一分,那我要出不是很冤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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