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律师,有过人的能力固然可喜,但是身为社会的一份子,应坚守“诚以为人,信以为事”。我们所尽心服务的应该是我们的当事人。我们律师,应该学会感恩,应该坚守自己的良知,要永远铭记,我们不要一心只盯着钱。
律师满足了基本生活需要外,还有超出金钱之外的需求和责任。我们作为懂法的一个群体,更多的为了使那些花不起钱清律师的人也能得到法律的援助,看到每个困苦交加、满脸愁容的当事人,我很为他们的遭遇痛心,每当看到当事人眼泪极力噙含的泪水,我就觉得作为律师赴汤蹈火、义不容辞。
每接一个案件,我都会努力的把这个案件反复研究,争取不放过每一个对当事人有利的细节。对于庭审时会出现的各种情况做到早有准备,有备无患;对于每个复杂疑难案件,我都会找几个同事来反复研讨辩论,然后查阅各种资料以求甚解;如果是一个比较少见的新特案件,在办案之前,我都会打电话向我的导师或者公检法的内部人士请教,直至手里的案件能够成竹于胸;每一个程序复杂繁琐的案件,我都会一跟到底,甚至原本不属于我工作范围内的问题我都会帮当事人彻底解决。
或许当事人只看得到的工作是我在法庭上的表现,但是为了能够拿到那份属于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书,前期会做大量的基础准备工作,不仅在于准备案情答辩或者辩护思路,而且要做很多必须的工作,比如为了防止当事人判决下来后转移财产,先行财产保全。近期一个欠款纠纷的案件,我为了财产保全这件事,往奎文法院里连续跑了20多次才把对方的车辆给查封起来,以确保能够执行到财产。
在做刑事案件时,我有时会把本不属于委托范围内的刑事附带民事一块帮忙操办了,因为我知道当事人自己是无从下手的。这样的案件在我手里是数不胜数,可能当事人不知道我免了他们这项费用,但是我的诚心和辛苦很多时候都是自己才知道的,有些努力是当事人所看不到也不知道的,但是我只是为了做一名当事人满意的好律师。
不只为了钱,还为了那颗充满感激的心,为了当事人那颗渴盼的眼神,还要对得住自己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