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连续停工周期怎么算,还是这三次签协议的时间算一个连续周期,目前在休年假
更新时间:2009-05-12 11:04:08
问题描述:
公司要求放3个月长假,支付标准符合法律规定.但因对我的利益损害太大,我没有接受.(公司此举目的是变相裁员,不想给补助)
如果一次前三个月,拿第二三个月只能各拿1000元,如果我分开三次签,即每次只签一个月,但是三次签都是连续,如果是这样,那连续停工周期怎么算,我能不能每个月都要求公司按基本工资80%支付给我?还是这三次签协议的时间算一个连续周期,即超过一个月停工(最低工资80&支付)?
因为按深圳工资支付条例说的, 超过一个月, 按最低工资60-80%支付, 我一个月一个月的签, 算不算是连续停工超过一个月呢?如果是算,那我就只能拿600-1000元,肯定不能接受?
其实我个人意愿是公司直接辞退我,该给我的补偿给我就行了. 但是公司不愿意. 当然我也不接受的公司的长假协议. 目前在休年假, 休完年假后再跟公司继续协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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