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小青年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若不构成抢劫罪,请问,应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09-04-24 13:57:03
问题描述:
2009年4月1日,我辖区的一17岁的小青年将同村的一16岁的小青年哄骗后离开其家,而后,在一无人的地方,17岁的小青年向16岁的小青年索要16岁小青年身上的手机,而16岁小青年不愿将其手机给了17岁小青年,此时,17岁小青年便在16岁小青年头上打了一巴掌后,16岁小青年便未在反对,于是,17岁小青年就从16岁小青年的衣服口袋中掏去了手机(价格600元),而后将手机便卖,所得财物17岁小青年一人挥霍。事后16岁小青年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其手机被同村的17岁小青年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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