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待遇问题
更新时间:2009-05-11 17:41:38
问题描述:
我是因接班由企业调入事业单位的工人。正式编制享受财政拨款开支。在调入事业单位后,与其签订了《合同制工人》,参加了养老保险。于2006年退休后,把我纳入社保开支。现在因在社保开支与学校其他正式编制职工的工资相差很多。
我既然是接班的正式在编人员,应该享受财政拨款,和正式工人是一样的待遇。我与单位签合同制工人对吗?入社保对吗?我到底是什么身份?省财政明明是全额拨款,但到学校扣除了一部分,社保还给我开一部分。这样开对吗?学校为什么要扣除我那一部分省财政拨款的工资?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