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工作原因右手2.3.4胫骨骨折。3.4韧带断裂。
更新时间:2008-10-29 17:14:35
问题描述:
我与08年3月13号因工作原因住院。4月15号出院。(右手2.3.4胫骨上有钛板)。出院后单位问我要过做工伤鉴定的材料。可是等了一个星期。用人单位说工伤鉴定要等到治疗结束才能做(意思就是说钢板取掉后)。我和单位的关系是合同工。签的有合同。请问下是否现在可以做工伤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还是这样回答。请问我要从《工伤保险条例》第几条来保障自己的正当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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