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工伤的赔偿问题
更新时间:2009-03-19 08:59:55
问题描述:
事件中的三方我就以A,B,C代替了吧。事件:B叫A建厂房,口头上就把工程交给了A,A忙的时候就叫了几个小工,其中一个就是C,C不小心从架子上摔下,受了伤,A叫了救护车把C送到了医院,前前后后花了将近4万块钱,全由A支付,恢复还算不错,平时一切都正常了。
但C不肯就此罢休,私下向A和B索取更多赔偿未果,于是便又去有关部门验伤,出具了一些文件,把A和B告上了法庭,大致是:经法医鉴定,那次受伤的后遗症造成8级伤残,外加C是非农业户口,赔偿金好像是12万多,再加其他的交通费啊,误工费啊等等,总计要A和B索赔19万多,将近20万,减去上次所花,总共还要16万的样子。
A觉得自己也是帮B打工的,家里并不富裕,如果说错也就是错在叫了C来做小工,才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上次花了4万块钱也把他看好了也算是仁至义尽了,具体那4万块也还是在B以后给的工资上扣的。
B觉得自己已经把工程交给A了,自己并没有什么责任。
所以我想请问,具体的这事故三方各自该承担多少,法院判下来的话一般又会怎么判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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