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起诉他吗?
更新时间:2009-03-18 14:46:35
问题描述:
我去年与一已婚男子相识,他告诉我说他跟他老婆的感情很不好,想要离婚但因为孩子太小所以不能离,我当时很傻我相信了他,与他走到了一起,同居了2个月左右被他老婆发现,他老婆一气之下仍下孩子走了,该男子便把孩子带到了我这里,与我们一起生活,我没有工作在家照顾着他的孩子,后来我怀孕了,到现在我怀孕马上就六个月了,他人在河北做生意,前几天他把他的老婆接了回来,现在他们两人在河北一起生活了,可想而知这意味着我们俩要分开,既然是要分开我怎么也不能把孩子生下来,我要把孩子做掉,我想问的是,做孩子的医药费跟营养费是不是应该由他来承担?他应不应该对我进行赔偿,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起诉他为重婚罪?假如可以起诉他,他没有固定单位,没有固定住址,我该怎么办能起诉到他?电话通知他可以不可以,请给详细点的答复,我对法律一点都不懂,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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