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和卖方隐瞒了出售的房屋有违章私建暇疵,广告和实际面积缩水8平方米,买方可否申请撤消该买卖合同
更新时间:2009-03-18 10:31:42
问题描述:
最近我通过 房地产信息网看见了《玉溪市锦程房地产有限公司》刊登的北苑C区有套100平方米二楼的住房出售。我通过中介马 于3月6日晚到位于玉溪市南北大街北苑小区C区9幢2单元202号房主王 家看房,并于当晚约9点钟在中介公司签定了一个三方的《房地产(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约定该房屋的总价款为390600元,买方交付定金20000元由中介保管,卖方交付房产证由中介保管,当晚我付了定金5000元给中介,第二日付了15000元,但是一直未见到卖方的房产证。直到我到北苑物管处咨询卖方的物管费是否有拖欠,才无意知道卖方房屋的实际面积仅为91.51平方米。问中介和房主,对方说房产证的建筑面积是91.89平方米,广告中所说的100平方米是加上房主自己推移封闭阳台和搭建一楼铺面平台延展出来的面积。知道实情后,我多次和卖方协商,希望解除这套产权证图纸和实际的房屋结构有区别的暇疵房买卖合同;希望解除这套广告宣称100平方米实际却只有91.51(91.89平方米?)平方米的缩水房买卖合同,但是却遭到拒绝。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