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遗嘱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2009-03-16 12:05:05
问题描述:
老父在病重期间,由父亲口述,母亲笔录,并委托了父亲的两个学生作为见证人,父亲在遗嘱和遗嘱的改动处签了字,母亲和两个学生也签了字。父亲去世后,在两个学生的见证下,全体子女按照父亲的遗嘱进行了财物的分割,并在遗嘱上签了字。母亲去世后,这两个学生一起宣称立遗嘱时不在现场,遗嘱应属无效,并拒绝协助对遗产的第二部分进行分割。按母亲讲,当时只有父母和两个学生共四人在场,我们现在也提不出其在场的有力证明,请问这份遗嘱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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