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临时停车引发交通事故
更新时间:2009-03-15 23:55:24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零七年十二月一日我载四名乘客由哈尔滨至阿城,途中一名乘客因饮酒过量中途执意要求下车小解,我便把车停在高速公路边的临时停车道上,乘客走到车头前小解,我把车上所有的灯全部打开之后也下了车,刚走到车头前就被撞得昏了过去,在阿城医院苏醒后得知被一现代吉普车追撞,而我及乘客又被我的车撞倒,交警大队对该起交通事故认定为吉普车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我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而乘客无责任,乘客后来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我想请问一下就算交通事故乘客无责任,但民事赔偿上乘客也无一点义务吗,因为交通事故毕竟是由于他执意下车引发的,而我的车是停着的确要承担30%的民事赔偿是否合理,请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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