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比较特殊的离婚
更新时间:2009-03-14 23:02:25
问题描述:
我姐姐是个精神残疾人,是因为小时候不小心撞伤了脑袋,生活都不怎么能治理.2000年经人介绍结婚,因为男方家里比较穷,所以是上门的.2001年有了儿子.小孩一周岁时,男方因为和我父母相处不好就离开回自己家去了,一直到现在小孩都已经上小学一年级了,一次也没有来看望过,也没有寄一分钱来抚养小孩.这么多年都是我爸妈在抚养孙子.我爸妈也不想和他接触,所以到现在我姐姐和他都没有去办离婚手续.如果去办离婚,根据婚姻法,那小孩是应该由男方抚养,因为我姐没有能力抚养.但我爸妈不舍得孙子.从小带大,问小孩他说也不想和他父亲生活.因为情况特殊,我作为阿姨能不能抚养或由我爸妈来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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