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约定5600元,有什么办法可以拿回工具和误工费且不触犯法律?如果上法院提起诉讼,打赢这场官司的胜算有多大?
更新时间:2009-03-13 17:38:53
问题描述:
我和一客户于3月4日约定做隔音墙,室内面积为47平米,口头约定5600元,隔音墙一平米100元,并签了一份合同,合同上只注明了全款,没有注明使用材料及其他。现在墙体隔音墙已经完工,付款3000元材料款,且材料已经全部进场,该客户要求停工,理由是所用材料不是当初约定的隔音板而是挤塑板,但是根据市场一贯的做法,做隔音墙用的就是挤塑板,报价也是根据挤塑板的价格报价的,而且买材料时是一起去的。后来根据她的强烈要求,与隔音板厂家取得联系,光隔音板是60元一平方,于是我们要求客户补回差价,客户不同意,该客户现在毁约,要求退还3000元,不退还3000元就不开门,且工人工具全部押在该客户家中,我与工人一起上门索要工具,客户拒不开门,在她家门外等了几天,且报警,警察上门也不开门,无奈之下,关了她家的电闸,还是没有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我想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拿回工具和误工费且不触犯法律?如果上法院提起诉讼,打赢这场官司的胜算有多大?另外,客户扬言想去外地,避而不见,我该怎么办呢?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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