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的权利问题
更新时间:2009-03-09 00:35:50
问题描述:
小明现年13岁,初中一年级学生,父母离婚,小明随其母生活,但也经常到其父那里,父亲对他也很好。1997年3月19日,小明在到某商场买书包50,恰巧商场在搞有奖销售(一个书包一张奖券)。几天后,公布抽奖结果,小明所持奖券获得一等奖3000元。小明和其母随即到商场领了奖金,将奖金3000元放在家中的抽屉里。销售员甲知道后主张该购买合同可撤消,要求退还50,而奖券归还。同时其父知道小明获奖后,便找到其母说小明是未成年人,依法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而没有资格拥有奖金,奖金应归其监护人即父母所有,因此要求分1500元给自己。其母认为,离婚后小明一直与自己一起生活,只有自己是监护人,奖金应归自己和小明共有,拒绝了其父的要求。二人发生激烈的争吵,小明趁二人不注意,悄悄地打开抽屉拿出3000元,到商场买了一台电视机,价值2800元。小明回家后对其父母说钱已经买了电视机了,不用再吵了。其父、其母一听急了,马上拉着小明去商场,以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电视机未征得父母同意为由,要求退货。商场则认为,退货必须有一个条件即电视机质量有问题,而现在电视机并无质量问题,所以不同意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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