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孩子抚养
更新时间:2009-02-28 15:14:35
问题描述:
与妻子结婚一年多,无结婚证。现如今,妻子临产期已到,因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下去。
现吃住在父母家,日常生活费由父亲供给,与妻子无固定生活来源。
现妻子要求离婚,所生婴儿过继于他人,请问男方家庭是否有要求拥有抚养婴儿成长的权利?离婚后,对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应如何划分?离婚后女方在分娩前后所需营养费、抚养费等费用应由哪方承担?过继于他人的孩子,是否还保持与生父所要抚养费、教育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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