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做法是否合法,如果违法我们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更新时间:2009-02-27 11:08:03
问题描述:
我是汕头一家国有企业职工,三年前因企业经营困难回家待岗,2008年初企业以经济困难为由停发了生活费,接着又以同样的理由停止为职工缴纳社保,2008年11月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又停止缴纳了医保,直到2009年2月才通知我们说要将医保转为由个人缴交,并要我们自己缴纳2008.11-2009.02期间的医保。(该企业有新建的厂房约5000平方,外厂欠债约400万人命币,另有固定资产若干,企业职工约200人含退休人员)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