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不变,这是考虑到不让我失业,我不同意,我能告吗?能得到赔偿吗?
更新时间:2009-02-08 22:47:48
问题描述:
我是昆山微盟电子厂里的一名员工,08年7月大专毕业。8月中旬进入微盟从事品保部,当作业员想积累工作经验完成自己的步入社会的三年人生规划,在9月中旬签了合同,上边写的是从事品保工作,工作顺利,学的是我想学的,可是在09年1月中旬科长说被调产线支援一段时间,我当是就服从了安排去了,就在四五天后我发现自己的资料也过去了,就是被私自换了部们,我就问了原科长说是人资安排的,让我找人资的赵某,我问了她,她说我原岗位不在了,待遇不变,这是考虑到不让我失业,而没裁掉我!我不同意,工作性质变了,我要求她给我换部门或调回原部门,她说不行,只能那样了,我又找她科长,结果是你就那样了,不行你自己看着办,我能告吗?能得到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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