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理有没有权力不让我卖车?
更新时间:2009-02-05 22:10:49
问题描述:
我和老公结婚前,03年自己出资买了一辆出租车让他开。并且,在登记前,做了婚前财产公证,证明车是我个人的,因为我是外地户口,老公又没有房子,户口没迁过来,出租车手续都是老公的名。08年12月15号我老公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把车卖了,手续租给买车的人,签订了3年的出租手续协议,给我拿回了卖车的钱26000元,还有一个月的出租手续的1330元和一份协议书,我很生气,让他要车,我不同意卖。因为这件事我和他8天前吵了一架,他离家出走,到现在还没回来。在09年2月3号,我想要回车,我找不到他,给出租车公司经理打电话说明情况,公司经理说,车能要回来,并告诉我,我老公在07年借了公司经理120000元,是2分的利息,打的借条,说钱还不上用车作抵押。5号,我和马新勇(买车的人)见了面,才知道,我老公给我拿回的是假协议书,真的协议书上写的出租手续一年是18000元,车卖了37500元,给老公8500元,并打了一张10000元的欠条。我要把车收回,把钱退给马新勇,公司经理如果要追债,我老公还不上,会不会对我的车有影响?如果我要卖车必须向公司开证明,公司经理有没有权力不让我卖车,并把车用来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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