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没有权利不让他隔掉?或者有没有权利不让他里面租出去?
更新时间:2009-10-06 09:11:18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09年9月13日,问原租住户,转让过来江苏省**市**桥*幢*室门面房一间,转让费9000元(包括房租一个月),原租住户,也是问第一个人手里转过来的,当时房东和第一个人签的租赁协议内容是: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原将门面房一间出租给乙方使用,并签订如下条款:
1:出租房地址:八仙桥东48幢103室
2:每年总计租金为壹万元,付款方式一次性交付,先付后租
3:乙方在使用期内,因业务需要房屋结构调整,在不损坏房屋整体结构的情况下,甲方无权干涉
4:租期为叁年,即从08年10月15日到2011年10月15日止
5:租期内任何一方要提前毁约,则不管任何原因都必须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作相应的赔偿
6: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并签字后生效
7:其他约定:1:如乙方经营不好,需要转让,要经甲方同意方可转租 2:因甲方住在里面,需经门口进出
现在甲方要把里面租出去,说他进出的那块地方本来就不属于我的,不愿意和我协商,想把他进出的地方隔掉,我有没有权利不让他隔掉?或者有没有权利不让他里面租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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