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变相解除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09-02-05 14:48:00
问题描述:
我是南京江宁一个电力私营企业员工,在2009年1月中旬,老板突然提出,把企业分成3个大部门,然后让公司员工来年跟这3个大部门的分管经理签署劳动合同.然后这3个大部门之中有一个是分公司了.现在在分公司的员工的工龄,如果跟分公司签署就是不是原合同就无效了?还有如果知道无效,我如何才能领回我所付出的这么多的报酬!!具体有没有可以参考的计算方法,或者可以参考的法律条文! 如果你没时间解释,请您指导下有那些参考法律文献,我自己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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