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的涨价是合理的吗?房东不同意转让我是不是真的不能转让?到期后,续租房东向我所要转让费合理吗?我解除合同的理由是正当的吗?
更新时间:2008-12-14 13:18:03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于2007年10月1日从房东陈某那承租了一间店铺从事经营。双方约定:1、合同期为三年(2007.10.1__2010.09.30),每月租金5000元,支付方式为年付,每年的9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若租金提高应参照相邻店铺执行(合同中未说明何时提高,何时需要加租),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拖欠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拖欠半月以上,房东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店铺。2、租赁期间该店用途只作为经营服装所用,不得擅自另行别用,未经房东同意我方不得转让该店铺。3、租赁期满,我在该店的所有装修归房东所有,我方不得自行拆除和破坏,如房东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我方优先承租。
现在,就是今年我已经租赁了第二年了,我在今年的10月4日将第二年度的房租租金打款给房东(在事先约定的时间迟了5天)。可,就过了几天(2008年10月13日),这天他找到了我和我说:“我要加租,要比原来多加70%,一分不少,否则你就得搬走”。我的天呀!哪里有这样的房东,太不讲理了,如果说因为现在物价飞涨,你房租也得涨,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有这样涨的吗,70%啊!我没答应。可他说了,他是按合同办事,他讲隔壁店铺和我一般大的就是这个价(后来我打听他说的是真有其事),可是如果说相邻的你也不能只跟高的比那还有低的呢?他不听,他坚持,那我只好说,我不干了,我们下岗开店就是赚点工资,你这一提把我的利润都提没了我可怎么干呀(合同中双方约定有一方需要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有正当理由的经对方同意可以解除),如果这样我只好转让了。可他又说:“转让,你别想不要说现在就是以后租期到了你要再租我的店,你也要先支付我一笔转让费才行”,真不知怎么办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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