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她说如果不签就不发工资.算不算违法?我想擅自离职,还要不要赔偿违约金?
更新时间:2008-10-31 17:19:15
问题描述:
2008年8月1日,我应聘于广州一间民办小学,任职老师.签订的合同是一年.但是工作了一个多月,我现在发现这间学校发的工资与我当时应聘时承诺的工资不符.他当时是说班主任每月1500元左右,但是现在只有1200元不到1300元.另外,领取工资时,我明明拿的是1100元的工资,但是签名的时候她却让我签拿1445元的工资.我本来不愿意签的,但是她说如果不签就不发工资.我想问,这样算不算违法?现在我想擅自离职,还要不要赔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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