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意续签合同,而公司现合同中的工作岗位写是生产操作,还是想做这份工作
更新时间:2010-03-12 10:57:19
问题描述:
我在公司做了十三年,合同在2009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有意续签合同,我也明确要签无期限合同,但因合同问题拖至现在还没签,而我至今还在公司工作,所以请教各位律师以下问题:
1.公司合同附件有一条这样写:公司实行“一人多岗制”,公司(甲方)可因工作需要可随意调配(乙方)工作岗位。这合理吗?
2.原合同工作岗位是冷气技工,而公司现合同中的工作岗位写是生产操作,工种是冷气工,这有不同吗?
3,因我工作环境噪音大及粉尘多,职业危害这一部份可否要求公司写入合同中?
公司说要就签要就不做,这合理吗?我还是想做这份工作,请各位律师帮我解答好吗?我要怎么做?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