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后厂方不再支付生活费是否合法?是否可申请让厂方进行一次性工伤经济补偿?此事的最佳处理方法是什么?请律师给予解答为谢!
更新时间:2008-06-23 21:58:07
问题描述:
我弟于1998年在一国营单位担任卡车驾驶员,签订了临时合同,在工作时后发生车祸,掉下山谷,经人救起,晕迷,脑震荡,右腿粉碎性骨折,以多方救治,基本恢复正常,腿中至今仍有螺丝钉,发生事故后,厂方报销了2万医疗费,每月发200多元生活费,2008年2月起厂方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并以此为由停止发放200多元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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