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趾砸伤,工伤职工拒绝治疗,时隔半年后提出工伤鉴定,结果是伤残十级,公司可以拒付赔偿吗?(新招工人没参加工伤保险)
更新时间:2008-06-04 08:12:40
问题描述:
2007年8月一工人工作时被重物砸伤脚趾,经医生诊断为一脚趾骨折,要打石膏,但此工人说没事,拒绝治疗,休息一周后,此工人说已恢复,重回公司上班。后因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后又到别的公司上班。于2007年11月到医院补开诊断,并于2008年做了工伤鉴定结果为伤残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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