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合同的违约金赔偿有效吗?
更新时间:2008-10-16 08:30:43
问题描述:
我是去年的一名应届毕业生,当时毕业后第一份工作签月深圳我现在的公司。
公司于去年5月1日试用期满与我签定一份三年的劳动合同,同时签定了一份附加合同,就是承诺转深圳户口,但两年内主动辞职需赔偿2万元违约金,两年后三年内主动辞职需赔偿1万元。
之后公司已于去年将我户口从学校转为了公司的集体户。
现在已经工作了一年半,因为公司工资涨的慢,工资也不高,我很早之前就想提出辞职了,碍于违约金的问题一直没有。
请问我这个违约金应该赔偿吗?
公司当时是按应届生接受转的户口,没有花费过多费用,平时也没有对我进行任何专业技能培训,请问赔偿金额是不是太高?
我现在想离职的话应该如何做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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