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的合同有效吗?
更新时间:2005-02-14 09:14:01
问题描述:
合同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电器厂 代理人签名:杨(有他们公章)
乙方(工作人员):姓名:刘**(有我手印) 民族:汉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75、8、2 文化程度:大专 身份证号:4***************11 身体状况:健康
地址:****财政所
本协议是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以下各款望双方共同履行,如变更、更改视为无效。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由更改一方完全承担责任,协议条款如下:
一、协议期限:
固定期限:本协议期限由2005年2月11日起至2005年8月11日止,协议期限:为期半年(有我手印)。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开单员兼生产工(有我手印)。
三、乙方每月除四个星期天(其它八小时工作制),上班时间不可迟到早退、旷工,迟到一分钟扣5元,迟到五分钟视乙方态度好坏处以5至10元以内罚款,迟到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可罚款或除名。
四、我单位工人按规定每日完成合格产品壹佰个(有我手印),如以次的产品充当好的产品或完不成任务的,给予处罚或按厂规论处。
五、新工人进厂后工资每月定为壹仟元整(有我手印),工资定为每月28日发放,乙方按时完成任务后甲方必须按时给乙方工资,超额据乙方数量,甲方付给定额资金。
六、乙方一经签订协议后,就须按自己签订的年月期限出勤上班,如有事假、病假应请假,待上级批准后方可。
七、乙方在工作时间须遵守厂规、厂纪、服从厂各级管理员安排,并做到爱厂如家,自觉爱护厂内公物,如发现有盗窃行为,一律按厂规论处,情节严重者直至送公安部门处理。
八、乙方在协议期间服从甲方管理安排,如不服从安排,甲方有权开除乙方,后果乙方自负。乙方在协议同期内须有敬业精神,在工作中能吃苦耐劳,做出重大贡献者,甲方给予加奖晋升为奖励。
九、乙方在协议期间内,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本厂不负任何责任。工人投保后,按保险公司细则承担医疗费用,如协议期内无病、伤等,单位将负责退还保险金。
十、本协议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签订生效,如协议期不满乙方要求辞职,或在协议期间内按规定完不成甲方任务的,甲方按违约处理罚金500元(有我手印)(有他们公章)违约金,若乙方不服从甲方将送往有关部门处理。
(注:协议期不满,本单位概不退还保险金。)
甲方盖章:(有他们公章) 单位领导批示:(无内容)
乙方签字盖章:刘世友(我签名,有我手印)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在7-15天内复制给乙方一份)。
协议签订日期:二00五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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