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是否只需要给其赔偿适当的精神损失费?毕竟我们没对她造成身体伤害只是让她收到了惊吓
更新时间:2008-05-22 16:21:42
问题描述:
我男朋友来我们学校帮我修电脑遭严厉拒绝进入女生寝室后欲离去,管理员不依不饶破口大骂,语言粗俗伤及他的父母,我朋友在一时情绪失控翻进窗户推了她一掌后被我校保安强行扣留并遭到身体上的攻击,后因他即将毕业有重要的事情必须赶回学校加之该管理员的儿子在门口拉拢大批社会闲散流氓欲在其出校后对其不利,在情况紧迫的情况下我们无奈签下调解同意书说明要承担由于这次伤害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等,而后我朋友得以安全离开学校,之后我立刻去医院探望该管理员,由于我朋友翻进去跳下桌时教蹭到她身上而留下脚印,在我去之前她做了一个胸透和B超并在医院留院观察一晚通过医生了解排除由于猛烈撞击引起当事人的身体不适,而是当事人正值月经期间腹部疼并由于惊吓导致胸闷身体不适,今天管理员已经返校,目前为止还没有向我们提出赔偿事项,但我们觉得这个赔偿不合理,因为我们并未对其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去医院做检查夜市她单方面的意愿在校医的陪同下去的,校医和保安与其为亲戚关系,我们觉得只应支付相应的精神的损失费,毕竟我朋友在我们学校也遭受了人身攻击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