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遇到不可抗拒因素是否可无限期延期交房?(2)我能否要求开发商赔偿延期交房违约金(合同上有延期90天,按0.5%)及由于物价上涨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
更新时间:2008-05-14 15:31:41
问题描述:
我于2006年元月从衡阳万通公司购买商品房,合同上规定2006年12月31日(+ -120天)交房。可至今还未交房。合同关于延期交房条款中有:不可抗拒因素可延期交房。开发商以遇到复杂地质原因,一直不予交房,且没有任何书面通知。经多次催交,答应2008年5月底交房,但不于任何延期交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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