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能证明不是以故意诈骗为目的会构成犯罪吗?2、要是罪名成立,大概会怎么判决?3、我要怎么做才能让他判得轻一些?
更新时间:2008-05-05 20:57:36
问题描述:
我老公在深圳一家公司做珠宝销售,他在网上发布了一条信息为:有大量黄金,白金供应。一浙江珠宝商通过电话找到他要货,我老公答应了,他们通过电话商量好以后,那个珠宝商于3月25日打了60万元在我老公的帐户上,第二天我老公取出了15万元,于是我老公找人拿货,想赚点差价,哪知金价一下上涨,计算到没有销售利润,又不好跟对方交待,于是没有跟对方联系,想拖延时间,等到金价合适时再亲自送货上门,帐上还有45万元一直没有动过,但事后不到三天就被冻结了,就这样一直拖到4月30日,在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我老公被浙江平阳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拘捕。现刑事拘留在平阳县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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