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奖金方案是否合法?
更新时间:2008-05-01 14:54:49
问题描述:
我们公司是外资企业,今年(2008年1月1日)开始,有新的奖金方案,对我们销售人员的奖金进行调整,其中扣款方面为扣除没有回款的3%,扣完当月奖金的全部为止。如:奖金为1000元/月(按级别不同,奖金基数不同),上月全月出货为200000元(20万),本月最后一天需回款200000元(20万),如果全回可得1000元奖金,如果只回150000元(15万),就用没有回的50000*1%=500元,本月奖金所得为:1000-500=500元,如果只回5000元,就用没有回的150000*3%=4500元,当月奖金所得为:1000-4500=0元。本月没有回的回款,在下月回来,所扣奖金不予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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