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的情况我是否可以起诉她,追索欠款?起诉费用需要多少?我是否要对延误工期负责并进行赔偿?如果不行。需要什么证据和条件谢谢!
更新时间:2008-04-22 10:23:47
问题描述:
我作为乙方承包了甲方李**位于一购物**广场的装饰装修工程,
合同金额
为145500元,施工日期为:3月31-4月25日。所签订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当日定金2000
元,开工前三日30%;开工后两周30%;开工后三周25%;竣工验收合格25%;竣工后三月
5%。实际情况是,合同签订当日李未付定金2000元,并且由于李与商场协商不妥延误工
期2日,4月1日开工后一日李支付42000元,拖欠1650元。开工后两周,李以柜台颜色不
满意,和她想像不符为借口拒付二期,三天后经协商支付30000元,并说柜体颜色问题工
程结束看整体效果再定。直4月21日,为正式开工后三周,李应付金额为123675元,实付
72000元,拖欠进度款51675元。李有以柜体颜色不满意,顶面不白,工程进度过慢为由
拒付,我方协商更换柜体颜色,顶面重新涂刷,李仍然拒付,要求工程结束付款。双方
协商不妥,决定停止施工,共同测量工程量后进行决算,工程到此为止。测量后,我方
以完成工程,以及正在进行工程(含支付定金部分)粗略统计金额总计达10万余元,李
坚决拒付,提出要么走人,要么我方垫钱干完再说。并威胁我方要延误工期损失费。,
不过合同里签得很明白:对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1、甲方未按
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2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
正常施工的。3 、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它情况。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