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像我们这种情况的合理补偿应该是什么样的?我们也已经去了劳动仲裁委员会,可只是让我们填了一个表,说让我们自己协调解决,若不能协调就让我们自己请律师。请问一下我们该如何维护一个普通劳动者合法
更新时间:2008-05-26 22:01:32
问题描述:
我父亲是*床厂现是武重集团的一名员工,而且在2008年12月份就到了正式退休的年龄了,我在2000年跟武重厂一次性买断,在2002年2月,被武重厂反聘回去工作至今,是一名技术骨干,工作上从未因工作失误造成任何事故与损失,今年三月无故被解雇,而且没有任何原因,对于我的辞退也并未给予相关的补偿,对于从2002年在武重厂工作至今期间的社保也未给予交纳,全是我自己交的社保,并且在这工作的六年间也未给我签劳动
合同,现据新劳动法的条款,像我父亲这种情况辞退,单位应按我每工作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而今我工作了六年,到2007年应该有五个月的补偿,对于今年的补偿,据新劳动法的规定是否应该给予双倍的补偿,而且补偿的金额应按照最近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现厂里不予解决这个事情,我想请问一下像我们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事后我们去找了一下总厂的厂长,结果被告知说我父亲当初反聘过来就是属于临时工的性质,所以不存在交社保的问题,而且说厂里当初规定只跟女的35岁以内,男的45岁以内的才予以签合同,然后说新劳动法,除非我父亲工作至2008年12月,才算做满一年,才给予双倍的工资补偿,他还让我们自己去了解一下法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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