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纠纷
更新时间:2008-07-22 14:56:02
问题描述:
交易过程:
1)今年3月份看房,有意向,共交了1万元担保金,同中介签订了‘居间业务合同书’,约定在3月29日~4月30日办理完毕按接手续。
2)由于甲方地房产证一直没有批下来,导致4月30日时没能完成交易。后一直拖到6月20日左右才办成,中介电话通知可以去办手续。
3)办手续时,由于房子的价格上没谈定,以及以前约定的条件(房子走廊隔断,但因通不过消防,没有隔断;帮忙找租客,这些都是口头说的)未达成,想退房,但中介说最少要扣3000元。因这个原因,退房有些犹豫,中介转而介绍另一个房子给我,价格 低一些,按照另一个房子签订了另一份‘居间业务合同’,新合同重新约定在7月20日~7月25日完成交易。
签订房合同的当天,原想先看看房子,但中介说钥匙不在,另外口头保证房子与最开始看的房子一样,没有问题。但在检查房子时,发现墙壁有很明显的裂缝。
中介解释说,裂缝是木板与水泥墙的结合问题,可以维修,不会漏水。
问题:由于房子有质量问题,已不再想买这个房子,提出退房,要求退还担保金。请问,这样是不是应该的,能退还多少担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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