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现以主动提交辞职报告为由必须解除劳动关系,所欠以前年度工资、销售提成、外地补助以公司亏损、公司的制度为由不发放,至于我要求上班属个人行为。说明:公司未发辞职回执单、未解除劳动关系
更新时间:2008-04-02 19:15:09
问题描述:
我是一企业职工,由于怀孕公司调换岗位,后以个人与公司经济不清为由07年11月16日让主动提出辞职清算往来(以前年度所欠工资、销售提成、外地补助、股金分红),但辞职报告递交后公司不闻不问,连工作至今都没让交接在家等通知,公司于07年底将起诉至人民法院,现已开庭接到判决,但劳动仲裁还没有开庭(08年4月8日开庭),本人多次要求回单位上班,单位以辞职报告为由不安排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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